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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15所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集团公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十五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的具体组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部负责。

2.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全面考核,向领导小组报告复试考察结果。工作组成员由思想政治优秀,专业技术精湛,公道正派的导师及专家组成。工作组所有成员实行相关回避制度。

二、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十五所将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如实将以下材料发至十五所指定邮箱kyzx15@cetc.com.cn(注意不要打包,分7-8个附件)。

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初试总分+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如:张三+3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申请材料清单:

①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调剂申请表(见十五所官网http://15.cetc.com.cn/附件1下载,注意提交文件名需包含有“调剂申请表”字样且为word版);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相关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等);

    ③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④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已获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⑥加盖有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⑦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⑧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复试要求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⑤加盖有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签好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做PPT介绍);

3.英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五、复试内容成绩认定

1.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学习情况、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专业学习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道德诚信等方面考

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成绩认定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考生总成绩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听力面试(10分)、专业素质面试(40分综合素质面试(50分)组成。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复试原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为280分,单科成绩达到工学国家线A类线及以上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7日

3.复试方式

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及成绩认定按以上相应要求执行。

调剂复试

1.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为300分,单科成绩达到工学国家线A类线及以上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

(3)报考类别为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且与十五所对应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01英语一、301数学一)一致。

(4)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学费、住宿费全免,另有各类补贴及福利。

2.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7日

3.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4.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复试要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及成绩认定按相应要求执行。

5.调剂程序

(1)满足调剂原则的调剂考生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之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至十五所指定邮箱kyzx15@cetc.com.cn申请材料详见上述考生资格审查材料①至⑧);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选择报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83000),院系为十五所(005);

(3)经审核,对于符合十五所调剂条件要求的考生,十五所将在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与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复试及拟录取,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十五所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

录取

1.根据十五所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思想政治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合格即予以录取,剩余名额由调剂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即止。

3.考生出现以下状况将不予以录取: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考生复试总成绩未到达60分者或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

④政审不合格者;

⑤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4.拟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政审

录取名单确定后,十五所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教育部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十五所取得联系。

十一、咨询监督

考生咨询电话:010-89055180、89055407、8905550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05599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十五所官网:http://15.cetc.com.cn/

    附件1:2023年调剂申请表.docx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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